青院资讯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 页>>青院资讯>>学院新闻>>正文
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2020年新增专业设置论证评审推荐会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0月11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含光校区召开。会议审议推荐2020年拟新增专业、撤销专业,审定《关于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院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院长刘锋主持。

张小卫代表教务处汇报了2020年拟新增专业、拟撤销专业的初审情况。随后,公共事业系赵青、艺术系鲍淼芳两位老师汇报了“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育)”和“舞蹈表演(街舞)”两个新增专业的的论证情况。委员们结合申报材料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从市场需求、生源情况、就业岗位等方面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推选出拟新增专业。会上,邵雨代表教务处汇报了《关于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制定情况,全体委员结合各系、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院长赵兴刚在发言中强调,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设置是事关学院专业建设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拟新增专业,各系务必重视前期论证过程,充分调研市场需求,了解专业就业渠道;各专业负责人要认真编写申报材料,把握要点和重点,撰写上报材料时都应规范、详实、严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制修订过程中应符合学院专业和课程要求,全面贴近学院现状,使方案行之有效。

刘锋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他指出,一要重视和深化课程改革与建设,对于拟新增专业、撤销专业的申报,要做到认真解读、全面剖析;二要高度重视本次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在制(修)订过程中要慎重、科学,把握国家、省教育厅对于方案实施意见的强制性标准,务必做到准确执行标准。同时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切记生搬硬套,转化劣势,创新工作思路。三要加强研究,敢于担当,认真学习近日教育部下发的各类意见以及实施方案,围绕学院专业课程建设,共同学习研讨,建言献策,抓住机遇,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助力学院发展。(科研处/王菲 供稿)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编:71006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编:710100

电话:

院办:029-88408331(含光校区)029-61289888(长安校区)

招生就业处: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长安校区)